原告律师泄露被告案件信息_诉状泄露原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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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起诉书可以不写身份证号码和地址么? 1.关于身份证,有的说必须写,有的说可以不写,到底要求

起诉书必须写明身份证号码和地址,并且必须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民事起诉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民事原告在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为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依据事实和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裁判时所提出的书面请求。

【填写说明】

1.当事人栏,注明自然情况。自然人要列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法人或其他组织要列出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填写要准确,特别是姓名(名称)栏不能有任何错字。地址要尽量详实,具体到门牌号。最好注明邮编及通讯方式。

2.案由。主要写明当事人之间讼争的法律关系及其争议。

3.诉讼请求。主要写明请求解决争议的权益和争议的事实,以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事项。

4.事实和理由。事实部分,要全面反映案件事实的客观真实情况。

5.在起诉状尾部,当事人是自然人的,要由本人签字,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要填写准确。

起诉状的注意事项

民事起诉状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格式:

原告基本身份信息,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被告基本身份信息,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不是很清楚的,可以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向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诉讼请求,即请求法院判决的内容;

事实与理由;

证据及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联系方式;

递交的人民法院,要有管辖权的法院;

原告签名盖章、日期;

起诉状不得有谩骂和人身攻击之辞。

见: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零九条 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

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第二百一十条 原告在起诉状中有谩骂和人身攻击之辞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修改后提起诉讼。

第二百一十一条 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本院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如果我起诉状上没有被告身份证号码法院会要求原告花钱调查身份证号码吗

不会。只要原告提供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即使没有自然人被告身份证号码,也应该依法登记立案。如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在实际中,能使被告区别于他人的信息很多,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社会关系、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其他户籍登记内容等等。信息越多,越利于确定具体的被告。当然,原告如果在起诉阶段能够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号码,一方面有利于被告身份的识别,足以使该被告与他人相区别,另一方面有利于后续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起诉怎么写诉状

起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并按顺序写成:1、原告的身份信息。原告是个人的,应当写明原告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原告方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另还需写明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联系方式。 2、被告的身份信息。内容要求与原告的身份信息一致。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涉及给付义务的,应当具有可执行性。例如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直到还清欠款之日的逾期利息(按LRP五年期利率暂计至某年某月某日为5万元)。 4、简要陈述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被告的起诉状信息为啥

起诉状中应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与原告的基本信息相比,少了年龄、民族、职业、联系方式等内容。这是因为起诉时对被告的要求是“有明确的被告”即可,对于被告的联系方式等信息,原告往往并不能掌握确切,要求其在起诉时必须提供,则显苛刻。被告的年龄、民族、职业、联系方式等信息,应当由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时向法院提供。将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分开列明,是2012年民事诉讼法的一个改进,有利于当事人在起诉状中记明应该记载的事项,也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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